戴上铁制成的盔甲,03踏上将征服的土地。他从腰间抽出镶了发光宝石的利剑,骑在高大的马上,将剑尖指向前方的森林。

他受君主的指令,将征服这片丛林,将珍宝掠回王朝。

士兵们踏步向前,向着他所指的方向前行。

经过森林的某处,他们迎面撞上了一群野蛮土着。

也不知道是不是对他们自己的实力过于自信,面对像他们这样帝国的战士,这群野人竟想用了剑与骨刀打败他们,天真,太天真了。

03抚着自己褐色的髯,胡须下的厚唇扬着狂妄的弧度。

箭射在盔甲上却不能伤及分毫,铁器下人们四处逃跑。

03跟着士兵杀入丛林,锋利的铁剑割开野蛮人的喉管,红色的血液染红他的眼睛,他无往不胜地挥舞着利剑,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的。

他们的帝国,他们的士兵才是最强的存在。他割开一个穿着条纹兽及男人的喉咙,将他脖子上的脑袋砍下,踩在脚底,然后用力碾入松软的泥土之中。

那野蛮人的尸体倒下,从怀中掉出一个被削得只剩下白森森骨头的头骨。

头骨滚落在地,被人们踢来踢去,最后消失在了战乱中。

这场战争,无疑是03他们胜利了。征服了这片土地,他们迎着高墙之内人们的欢呼进入了他们的帝国。

他大摇大摆地走进君主所处的宫殿。正想为自己那英勇的行为讨个赏赐,却被从空中飞来的利剑刺中脑袋,一命呜呼。

尔撒踩着二十个可以继承皇位的兄弟姐妹以及亲人们的尸体,在鲜血染成的路上,一步步走向君主的王座。

金发碧眼的瘦削男子,脸上染着血亲们的鲜血,从死长的老国王头上摘下皇冠,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血液从他白皙的指尖滴落,剑上也染满了血迹,但他不在乎,他才是这里的胜利者,这个王朝早应该换主人了。

华丽的衣裳包裹着这个冷血的胜利者,他笑容明媚,仿佛官殿里不谙世事的小王子,但所有的子民都知道这位一夜之间屠杀整个皇官的暴庆君主的可怕。

他们跪倒在地,向着新继位的朝拜。

金发碧眼的青年起身,接受所有人的跪拜。

无论怎么说此刻他就是王,没有人可以违背王的命令。

面容姣好内心冷戾的男子笑着无视所有人,在他眼中一切都是蝼蚁。

日复一日的事务消磨了他的耐心,他想要的是称霸,才不是为了子民去放库救人,去搞什么水利和耕种。

他派遣了几乎所有的精锐部队去攻打别的城邦,但却没有人为他带来令他满意的结果。

就在他即将下令处死那几个废物将军时,一个巫师的话让他转移了兴致。

“您将爱上您的弟弟,您将被您的弟弟所杀死,伟大的君主。”

听听,多么令人愉悦又令人可笑的话。

尔撒看着襁褓中那个脆弱地几乎可以一手捏死的生物,碧色的眼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期待。

便是这么一个弱小的东西将会杀死他?他不相信,但他还是被愉悦了,他喜欢未知的恐惧,他很好奇,这样一个弱小的生物会怎样杀死他。

不过,弟弟?那个女人生出的孩子可不配当他的弟弟,尔撒精致的脸上浮现厌恶。

他放下调逗那婴儿的手,招来了几个大臣,在杀死了几个不听话的大豆之后,没有人再阻止他将他父亲的儿子也就是他的兄弟认为儿子。

从兄弟变为父子,这让人觉得荒谬不是吗?但尔撒喜欢荒唐的事情。

十九年以后,褐发碧眼的男子走向王座将自己的养父,自己的亲哥哥杀死在了王座上,他带领着反叛军,攻破了王官,很快这个王朝便会换人了。

金发碧眼的男子不敢置信地看着刺入胸膛的利剑,他被打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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