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明从不向她索取任何东西还像舔狗一样无条件的对她好!我明明一次次的想把她从深渊里拉出来,我不想让她遇到任何危险,才跟踪她!”
“而她呢?”任明用力锤着手下的挡板,撕心裂肺的吼道,“她有什么脸瞧不起我!我每个月的工资几乎都花在她的身上了,她到底凭什么嫌弃我穷!”
“她住的房子,她现在的这份工作,甚至她睡到的第一个大款,不都是有我她才能够拥有的?”
“嗯嗯,你说的对,”池清衢忍住想要把面前这个家伙的舌头割下来的冲动,笑眯眯的望着任明,同时用力将身旁的云銮天按回了椅子上,“既然你爱她爱得死去活来,为什么又在她在‘九张机’那晚的聚会后不到五个小时,就把她杀了呢?”
赶紧结束这场意义已经不算很大的审问,下班回家睡觉去了。
撇了眼智能手环上的时间,池清衢强忍住打哈欠的冲动,让自己尽量足够严肃庄重。
毕竟,现在可是在审问,可得注意形象。
下次,我在揽这些不属于我职能范围内的活计,我就是狗。
“那狗女人竟然当着那群鸭子的面不顾形象的对我破口大骂!老子从始至终连她的床都没爬上去,她居然和那群鸭子说我不行?甚至还为了讨好那个富二代,一个劲儿的在那里贬低我……”
说到这里,任明深深地吸了口气,仰过头去,半晌才缓缓地将头摆正:
“她那个时候,可真不像她。”可真不像那时他第一次遇见她时,帮手机没电了的他付地铁票钱的那个善良腼腆的女孩。
最后,任明的情绪平稳下来,对自己激情杀人的犯罪举动供认不讳。
“……我在路旁的垃圾桶边上看到了一把不知道谁丢在那里的剔骨刀,正好那个时候已经半夜,外面街上一个行人都没有,又下着小雨。钱小琴那个时候刚上楼,我知道她一直都有爬楼梯减肥的习惯,就,一时上头,追到了楼上去。”
因为任明平日里有点洁癖,所以在作案后,强忍住恶心和慌乱,仔仔细细的将可能留在现场的所有证据全都毁掉后,才趁着夜色,悄无声息的逃离了现场,将那把刀带到了城边的河边扔掉了,又换了一条路,绕了好远,才敢回家。
“但我一点都不后悔!”
任明忽而再次疯狂的深长脖子,朝着坐在面前的三人叫嚣道:“我并不觉得我做的有什么不对的!钱小琴这个贱女人就应该被千刀万剐!”
“要不是我当时心软,我留给你们的一定是一堆摆放整齐的肉块和一副剔的干干净净的骨架!”
这番话,和他的气质还真是相符又贴切。
池清衢实在是忍不住了,打了个哈欠,余光一走,正巧看见段飞咬着触屏笔盯着发疯的任明,欲言又止。
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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