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着客船,出了益州,一路走来,陈规感慨万千。
如果新楚能坚持下去,天下将会变成没有道德的天下,人人成为禽兽。
他本来心在晋国,在新楚坚持下去,只不过想作为内应,可是他被分配到新楚的大后方,接应不了晋国。他被分在益州广汉郡当郡守,可是身边根本找不到人支持他。
那些官员,从上到下,都是些小人,一心为新楚政府办事,希望能够早日升迁。
当地也没有什么大族,都是没文化的人,这些人好多还想着送自己子侄去荆州读书。
官方没有明确要求要按照以前的社会习惯生活,可以想象,没有官方的强力执行,时间一久,礼崩乐坏了,很多人模仿新楚的官员,把自己的头发剪掉,穿衣服也随意,华夏衣冠哪!
官员的穿衣,平民也在模仿,广汉郡有个富商贾壬看了新法,甚至还作了妖,自己出重金做了一身传统的皇帝礼服,在郡治洛县街头大摇大摆。
当即就有人状告他,但是新楚的法院对贾壬的行为,不判定为违法,他虽然穿了礼服,对大众没有实际损害,不违法。
政府还真不管这个?一时间,民间认为新楚以法治国,担心违法被处死,新楚的法律被民间广泛求购,律法书局大赚了不少,都想看看新法有什么漏洞可钻,也害怕犯了死罪。
为了提高识字率,明理书社低价售卖了大量的识字读物,比如字典。书籍在这个时代可是贵重物品,不过新楚的信息革命,已经酝酿好了这场为国人启蒙的运动,现在印刷厂的机器都快开冒烟了。
虽然儒家祖师爷孔子曾经说过,有教无类,但是实际上文化还是某些群体的特权,新法的推广,就是一场新文化的推广,把获得知识的门槛降低,人们能够更容易获得书本。
为了看懂法律,民间开启了大规模的识字运动,很多家庭都给小孩买了新楚出版的识字书籍。
民间识字的人经常被不识字的国人咨询新法,新楚的法院在审判案件的时候,也允许民间观看,不少人把这个事情当作娱乐活动,这也是普法的良好环节。
每次法院审理案件,法院都人满为患,吃饱喝足的州县百姓,对这种东西,那可是太感兴趣了,地方的豪强的司法权利不被新政府认可。
他们这些豪强,现在也没有力量反抗了。
可是不以礼法为标准,以现在新楚法律为标准,陈规非常难受,很多事情要他来判,该死刑。其实百姓吃不饱,改吃土的时候,道德不沦丧吗?
伦理道德和法律结合得很紧密,不这样,就会道德沦丧啊,圣人降生以来,从未有这种乱象。
一时间,传统的士人一个头变成两个那么大,他们看不顺眼的行为,旧的社会结构保证了他们的特别权利。现在这些行为,偏偏不犯新法,民间的搞法可是花样百出。穿什么的都有,这就是礼仪沦丧。
有庶民面对士人不行礼的,遇到士人不让路的,旧社会认为是贱人的百工,商人,只能穿有歧视性的衣服,他们居然不穿了。
有钱的商人居然开始穿绫罗绸缎,以前他们再有钱,只能穿麻衣,士人看不顺眼给他就是一顿打,现在这样,这还得了?
不过陈规也是在心里想想,即使要他来判,他也只能按照法律来,不然百姓中的好事者,连他也敢告,毕竟他也不能在地方一手遮天,他只管行政,法院又不听他的,按照新法,人家甚至可以到益州刺史那里去告他。
在这样没有礼法的社会里,他有点崩溃了,他这样守旧的人是少部分,他眼里是贱人的国人,那才是大多数。
没有权利来背书,礼法这一套也很难运行下去,崩溃的速度肉眼可见。
这次老家传来消息,他母亲去世。
按照传统礼法,他是要守孝三年的,朝廷也鼓励大家做孝子。可是荆州没这个说法,你要去守孝,那你只能辞职,守完孝回来可以,可是只能降职做起。
这不是鼓励大家做不孝之人吗?岂有此理?
如今当官不看门第,那些庶民能骑在他身上,他本来就不乐意了。
这次他决定离开新楚了,回家做孝子,这种禽兽之国,再也不来了。
一路走来,这些平民安居乐业,一个个面带笑容,不像以前的人,整天愁眉苦脸。
这让他感到莫大的讽刺,做“禽兽”这么快乐吗?礼乐才是无价之宝,这些人真是无知愚蠢。
这些人可不在意他怎么想,长江上的客船繁忙地在江上跑着,因为缺少雨水,河流流量大幅度减小,河道里显得有些拥挤。
他七岁的儿子陈仪站在他身边,趴在大船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船只,看着父亲生气的脸不敢说话。
其实他很喜欢蜀中,可是这次祖母去世了,父亲要带他回家,他很喜欢和家附近的朋友们玩耍,可是父亲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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