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似乎并没有想象中进展的那么顺利。

本来“暖气”这东西就是哈斯为了给兰兰过冬用的,当时哈斯就没考虑这么多。

哈斯制作出暖气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晚就传遍了大街小巷,结果第二天哈斯刚起床就得到阿克琉斯那边带来的一个非常糟糕的消息。

暖气这玩意已经被别的铁匠铺试产了。

这还了得?

哈斯立马起床,直接起草了一条城规:从即日起,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想有财产权利!

找来传令官,让传令官发出去。

传令官去找了伯爵大人,对于这个城规的态度,斯贝斯伯爵大人没有肯定也没有拒绝。

这可难坏了传令官!

他和伯爵大人说了这件事,伯爵大人听完以后自言自语说了句:“有意思。”之后就没再说什么然传令官退下了。

这算哪门子事?

考虑了好久,终于,我们的传令官硬着头皮想全程发布了这道条规。

从即日起,在罗兰国十六行省内,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享有财产权利。违背条约者,罚款十金币以上!牢狱1年以上!举报者给予丰厚奖励。

当然,这条规是哈斯自己想的。

这条约没几个人看懂,至于什么权利人,劳动成果之类得大家明白字面上的意思,但是连起来就不明白了。不过这个丰厚奖励大家就明白了,不少人想着赶紧去看看谁违反了条规,赶紧举报一下子,这个冬天就好过多了。

就当大家还在谈论这个城规到底什么意思的时候,我们的哈斯大少爷发话了。

暖气这东西是我想出来的!

谁敢模仿我就把谁关进去!

哪个铁匠铺敢做出来卖钱,那就进去一辈子别想出来了!

这么一说大家就明白了!这不就是搞垄断么?

于是,整个中午茶余饭后的讨论话题就变成了哈斯少爷搞得那个会发热的铁箱子。

商人当然不傻,动作也很快,下午的时候就看到陆陆续续有人去伯爵家请求见一下哈斯少爷,看看怎么把这个合作项目给拿下来。

事情发展的好像真的有点出乎意料。既然要谈生意,那肯定要有一个很响亮的名字了。

约好时间,就在第二天上午,哈斯召集所有想参与这个项目的商人在伯爵府的会议室开了一个小会。

看着还真有些滑稽,坐在最高席位的竟然是个只有八岁的孩子。次之竟然也是个孩子。没错,就是阿克琉斯。

大大小小共计八个人。

这个设备叫暖气显然有点太土了,不符合大众的审美,并且大家一致认为,这东西应该更倾向于卖给那些贵族大人们用。

于是“维纳斯的恩宠”项目从此立案。

这个散热器,也就是这个暖气的名字就此也改成了维纳斯的恩宠!

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啊。

立项以后,紧接着就开始商讨分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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